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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出重拳,严惩“堵门讨说法”的违法行为!

现如今,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或小区开发商常常“一言不合”便有业主十分任性地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或把自己的私家车朝小区大门口一横,“不答应要求不开走”;或在小区大门处设置障碍物,不许其它车辆出入;或静坐围堵小区大门,不满足诉求不撤人。用私家车辆、障碍物或人员封堵小区大门成为一些业主“讨说法”的一把利器。

这些业主采取各种方式封堵小区大门“讨说法”“维权”,不仅扰乱了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也给广大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触犯了法律,在不恰当的“讨说法”“维权”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把自己送了进去。

延安

小区业主打横幅、静坐

堵塞小区大门和国道维权

法律不支持、不许可,12人被行政拘留



2017年8月2日19时16分,宝塔分局接报警称:延安市宝塔区黄蒿洼嘉丰国际城门口发生业主堵路事件,要求出警处置。

经查:8月2日18时许,嘉丰国际城300余名业主聚集在宝塔区黄蒿洼嘉丰国际城门口,以物业收费过高等问题为由,采取打横幅、静坐等方式堵塞交通,导致210国道黄蒿洼段道路4小时无法通行。经过民警耐心细致劝说,300余名业主仍拒不撤离,致使大量群众围观。

宝塔分局迅速调集警力,对堵路业主进行警告、劝离。在处置过程中,民警先后对27名违法人员依法进行传唤,对组织策划及参与聚集堵路、打横幅、静坐、喊口号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业主孙某某、魏某、宋某等12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其余15名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宝塔区联合工作组与业主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宜昌

堵门、冲撞保安

宜昌4名业主冲动维权被拘留、被罚款

维权亦有边界,不是意味着维权就可以不择手段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置公共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2017年7月3日,伍家公安分局伍家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4名男子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7月3日上午7时许,伍家岗区东站路“梧桐邑”小区部分业主因与物业管理公司停车费纠纷问题,用私家车堵塞小区正门、后门。其中,业主田某伟(男、28岁、兴山县人)驾驶私家车故意堵塞该小区正门;徐某国(男、40岁、兴山县人)驾驶私家车故意堵塞该小区正门,并破坏道闸、冲撞保安人员;曹某亚(男、35岁、枝江市人)驾驶私家车故意堵塞该小区后门,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该小区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秩序,致使该小区秩序混乱



当日上午7时27分,伍家派出所接到宜昌市公安局“110”指令后,值班民警、辅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在民警长时间反复劝告堵门业主田某伟、徐某国、曹某亚让出通道,通过合法形式表达诉求,并对其开展法制宣讲教育情况下,3人仍拒绝将车辆移走,民警果断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在处置过程中,现场有数十人聚集,其中胡某(男、29岁、宜都市人)无端辱骂民警,引起现场秩序再次混乱,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行为人徐某国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且情节严重,受到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处罚;田某伟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受到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胡某、曹某亚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分别受到罚款500元和警告处罚。


衡水

业主堵门不听民警劝阻,被行政拘留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于2017年6月27日行政拘留一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吴某。



6月26日晚,在某小区门口,吴某驾驶车辆想进入小区,保安因吴某在小区没有购买车位不让进入并上前解释,吴某非但不听保安解释还强行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入口处并回家。桃城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立刻赶往现场,民警前去吴某家中劝告望其将车挪走,不要影响他人正常出入,但是吴某不仅不听民警劝阻,态度还十分蛮横,强行将车堵在门口长达7小时,造成小区车辆不能正常进出,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正常秩序。


违法行为人吴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被依法行政拘留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向主管部门投诉等合法手段解决。通过用车辆堵塞小区出入口,阻塞交通的行为是十分不理智的,市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应当遵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擅自采取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已经偏离了法律的轨道,给他人及社会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若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宿迁

律师与物业起纠纷用车堵门

叫嚣堵门不犯法被拘


7月16日中午,宿迁经开区希望城小区西门前,一辆白色轿车横在了小区入口的道路上。物业公司报警后,用轿车堵门的男子还向民警和周围的人叫嚣“堵门又不犯法”。最终,因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该车主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记者了解到,涉事男子是一名律师。

据了解,在14日晚上,涉事车主把自己的轿车停在了小区内的绿化带上。

当晚12时左右,希望城小区物业公司的夜间巡逻人员发现了停在绿化带上的轿车,便使用锁具将一个车轮锁了起来。

第二天中午,车主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开锁时,结果物业公司当时正处于下班时间,恼怒的车主干脆换上了备胎,把锁连同车轱辘一起带走了。16日上午10时许,车主再次来到希望城要求开锁,结果双方一言不合,车主直接把轿车横在了小区入口道路上扬长而去。

经开区公安分局黄河派出所副教导员胡征征介绍,接到物业公司报警后,民警在现场联系了车主,车主随后也很快来到了现场,但是经过多次劝说和警告,车主并不愿意把车挪走,民警只好传唤车主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随后,车主的母亲把轿车开走了。据介绍,涉事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湘潭

业主诉求未达成竟开车堵门

被依法行政拘留



6月7日,湘潭市岳塘区宝塔派出所查处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行政拘留4人。

当天上午9点,有市民报警称,东方名苑一期两个进出大门被堵。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堵门的是东方名苑一期的业主刘某。刘某在东方名苑二期租下了两个门面,由于与物业在送电这一问题上存在纠纷,刘某遂叫来朋友傅某、刘某某、赵某,用自己的小车及朋友的三台小车分别停放在东方名苑一期小区的正门和侧门的进出车道,将该小区的进出车道堵住,足足持续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及现场民警多次劝阻无效,该小区内外近百台车辆被堵,严重影响到了小区内上千户住户的正常生活,附近居民怨声载道。小区物业一名李姓负责人说,这天正是高考第一天,好在考生都已出发进入考场,否则后果将更加严重。

随后,民警依法将四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并将四辆堵门小车拖至派出所。经查,刘某、傅某、刘某某、赵某四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四人已被行政拘留,其中刘某被行政拘留八天,其余三人被行政拘留四天。

10日下午,记者在湘潭市拘留所内见到了刘某。他表示,自己已经意识到了错误,将来如果再遇到类似的问题,会选择理性对待,理性解决。

警方提醒,市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擅自采取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已经偏离了法律的轨道,给他人及社会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若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大同

业主堵门引发交通堵塞、秩序混乱

被拘10日


2016年10月19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凯德世家小区业主景某某因小区物业施工不慎,致家中物品受损,找物业理论讨说法时,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并有肢体接触。

当天中午,景某某的弟弟景某(男,34岁)和亲戚孟某(男,41岁)得知情况后,驾驶小轿车将小区地下车库的两个门堵住,致使小区其他业主的车辆无法出入,引发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相关部门人员做其工作仍不听劝阻,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10月20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景某、孟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玉林

“约架”不成堵门,小区业主被拘10日


家住某小区的刘某某因故与同一小区的业主在微信群聊天时发生口角,随着双方矛盾升级,刘某某便向对方提出到小区门口“约架”,但对方不予理睬。恼羞成怒的他把两辆车直接停到小区出入口处,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出入。当处警民警打电话给刘某某时,他竟任性地挂断民警的电话。

3月16日,南江派出所依法快速处置这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嫌疑人刘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微信起争执,用车堵门口


16日上午8时许,南江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江南路某小区有人用两辆汽车分别堵塞住小区的两个出口,导致小区业主无法通行,要求立即出警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小区出入口聚集了许多等待上班的业主。民警通过小区物业及现场业主了解得知:当日凌晨1时许,小区的业主刘某某在该小区业主微信交流群中聊天时,与另外一名业主发生口角。随着矛盾升级,刘某某气愤不过,就在微信群中让该业主到小区门口“约架”,但对方不予理睬。随后,刘某某用两辆车分别堵住了小区的两个出口,面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劝阻,刘某某扬言:如果不见到该业主,就永远堵下去。


民警劝解无效,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从当日凌晨1时直至早上8时,刘某某留下的两辆车一直堵塞小区的通道。群众无奈,拨打110报警。现场民警联系了刘某某,要求其恢复通道,同时警告他,这是违法行为。刘某某仍然置若罔闻,“任性”地挂断民警的电话,不再接听并拒绝将车辆开走。警告无效,民警遂联系了拖车,将车辆依法暂扣回派出所,恢复了小区通行。

之后,民警通过调查,掌握了刘某某的信息,遂依法将其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和询问。经查,刘某某(男,36岁,玉州区人),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民警提醒,遇事要冷静,与人为善,发生矛盾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途径,切不可意气用事扰乱公共秩序。


小编有话说

业主堵门虽然是为了维权,但以破坏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手段来维权,即使是合法正当的权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许可。


此外,堵门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编在此提示各位业主,有诉求,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物调委调解,还可以诉之法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是采用堵门堵路的方式表达诉求,既损人又不利己。


小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

幸福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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